新闻中心
公司主要人员定期学习会议主持人计划表
时间 |
主持人 |
地点 |
2009年2月13日下午4:30 |
王学贤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2月27日下午4:30 |
周继平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3月13日下午4:30 |
贾建新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3月27日下午4:30 |
蒋相雷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4月10日下午4:30 |
杨春云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4月24日下午4:30 |
潘明发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5月8日下午4:30 |
郭佩发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5月27日下午4:30 |
郭汝权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6月12日下午4:30 |
周维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6月26日下午4:30 |
夏聪艳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7月10日下午4:30 |
刘翔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7月27日下午4:30 |
自金贵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8月7日下午4:30 |
何映辉 |
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09年8月21日下午4:30 |
宁文友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9月11日下午4:30 |
陈瑞华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9月25日下午4:30 |
王学春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0月9日下午4:30 |
邬志学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0月23日下午4:30 |
曾生意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1月6日下午4:30 |
李树林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1月20日下午4:30 |
唐吉云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2月4日下午4:30 |
邱云贵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2月18日下午4:30 |
黄太红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09年12月31日下午4:30 |
李发喜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10年1月15日下午4:30 |
凤万忠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10年1月29日下午4:30 |
何孝勇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2010年2月12日下午4:30 |
金天福 |
兴屯二区物管会议室 |
计划表为2009年2月13日至2010年2月12日期间,后续人员计划另行通知,以上计划若需变化,公司及时通知。每次会议主持人由公司短信提前7天通知;各会议主持人,应及时确定当期会议议题,做好会议主持工作;会议结束后,向公司行政部提交会议纪要。
附表:
(一)主要参会总监: 夏继鹏、姚 鹏 、张宝君 、娄波、吴祖光、 张 丰、 代云峰 、王学宝、 武继生、 韩春生 、 王学贤、 周继平、 周 维 、韦玉明 、 自金贵 、 刘 翔 、 郭佩发 、 杜凌勇 、 潘法明 、 贾建新、 蒋相雷 、 杨春云 、郭汝权。
(二)监理部其它需适时参会人员:陈瑞华 、王学春、黄太红、宁文有、何映辉、夏聪艳、 凤万忠、 邬志学、 李树林、 曾生意、金天福、李发喜、邱云贵、苏兴、冯加金、王成有、臧庆华 、何孝勇、马涛、唐吉云。
关于公司主要人员定期学习会议管理规定
为了公司的稳定发展,要加大思想交流、事件总结和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要求,确保现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优秀团队。特制定本规定。
一、结合项目监理工作落实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星期五下午3:00时定期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一次统一学习会。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学习人员主要为项目总监,根据项目工作情况由总监确定监理部其它人员是否参加,原则上要求监理部其它人员适时参加。
三、参加学习的人员实行会议签到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或迟到3分钟以上的人员每次处罚100元。每年无故缺席达到三次或请假达到6次的总监,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或劝退处理。
四、要求适时参会的人员由总监合理安排,每年参加会议不得少于6次,否则公司将对总监给予警告、处罚或劝退。
五、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写,不准吸烟、乱走动、交头接耳等影响他人行为,保持会场纪律,及时总结学习心得。
六、公司及时安排每次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拟写会议主题和讲课内容。主持人必须着装整齐、精神饱满的站立主持会议,事先进行会议简介和相关要求后做3-5分钟的即兴演讲,然后有序主持会议。主持人有权对不遵守会议要求的人员给予处罚并报公司备案。
七、主持人须及时提交每次会议记要报办公室备案,并与下期的主持人做好相互间的交接工作,同时要做好会议室的卫生检查落实工作。
八、对于无法按上述规定认真做好学习会议的主持人公司将给予警告和每次300元处罚。
九、对于被警告或处罚的人员若有异议,则必须在警告或处罚生效之日起5天内提出书面复议。
本规定自2008年8月1日试执行,本解释权归公司监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