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阻碍了项目的建设进程,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我们有必要关注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政府责任
1、招投标管理,从源头地把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要求,明确管理责任;
2、对农民工工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落实,可以交给监督站、安全站,定期跟踪监督;
3、坚持每年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制和项目完工清欠制相结合,完工未清欠,扣除一定保证金;
4、建立施工企业民工工资的信誉管理档案,管理不到位发生问题的,对责任单位进行不良记录登记,并在招标办公室备案,在下一次投标中扣分;
5、坚决打击恶意讨薪事件。
二、开发商责任
1、建立健全按合同拨款的管理制度,民工工资清单,由小组长向施工单位申报,施工单位核查签字完成后,经开发商确认,并签上责任人的名字,由开发商委托银行有关部门在银行卡上发民工工资;
2、建立对开发商的民工工资激励机制,做不好影响工期进行惩罚,做得好确保工期要奖励;
3、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在甲方与监督站的责任书中明确管理责任。
三、施工单位责任
1、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度规范执行,去落实、去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健全自身管理体系和各块的操作流程,让各块工作得到有效控制;
3、进行农民工登记制度,与当地公安机关一起,核清农民工真实身份,实行实名登记;
4、对农民工的劳务用工所做的工程质量和数量及时检查、验收、签证,由班组长申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核对签字、认可,不符合规定的要拒签,并要求及时改正,再确认,每月几日前核签完毕;
5、建议对施工单位农民工管理负责人的激励机制在施工合同中体现;
6、做好农民工的培训、沟通、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和技能。
四、监理单位
1、在原则条件下,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度规范执行;
2、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执行,对可能造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困难的情况,要向开发商报告,并向建设部门的项目监督员及清欠办报告,及时发现问题;
3、在每月的月报中,设置民工工资管理情况报告,给开发商及监督员;
4、利用民工班组会议时间,培训农民工,监督施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层层交底。
(韩春福)